本商家拟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提供的“一键开通企业新浪官微”便捷通道申请开通新浪企业官微,本商家特此函确认,同意阿里巴巴将本商家阿里巴巴中国站帐号下相应认证信息同步于本商家开通的新浪账号,并按照要求积极提供有效的微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促进本商家顺利通过新浪微博企业“蓝V认证”,同时本商家同意,在本商家新浪官微相关位置(无线和PC两端)展示“诚信通标识”、“认证信息”及“企业征信信息”,以及,在本商家阿里巴巴中国站帐号下店铺内相关位置(无线和PC两端)展示新浪“企业官微标识”并超链接至本商家的新浪官方微博。如发现本商家相关认证和展示信息已发生变更,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本商家展示信息进行变更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相应处理。本商家保证并承诺,本函件确认内容为本商家真实意思表示,如因此引起相应后果,由本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本商家确认并同意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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